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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情况有哪些
释义
    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情况有:租赁房屋具有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承租人不依租赁房屋性质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经催告后仍逾期支付租金的。
    一、承租人不签租房合同承租人怎么看签
    可以授权进行代签。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二、拖欠房租半个月违法吗?
    可以报警,但是这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警察一般是不管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做调解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房东首先可以和承租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提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你的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你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商铺什么情况下可以解约租赁
    租赁商铺可以解约的情况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关系的;租赁合同到期的;不定期租赁的;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的;商铺具有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租赁商铺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承租人未按约支付租金的;承租人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的;承租人擅自转租转借换租的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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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17: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