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不构成延期交房? |
释义 | 哪些情况不构成延期交房? 第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按时交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据此,因不可抗力的出现对房屋的正常交付产生重大影响,造成出卖人延期交房的,出卖人可因此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出卖人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对买受人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否则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因重大规划、设计变更影响了按时交付的,如果在房屋建设过程中遇到政府主动提起的规划变更,如政府部门需要拓宽建设项目前的道路,要求道路两旁建筑物各自退后一定距离等等情况,为此,开发商需要时间来对整个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是房屋在施工过程中遭遇重大技术难题,如地质条件的突变等,必须对设计进行变更的,此类情况虽不能归入不可抗力范畴,但如果完全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显然有失公平,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开发商免责。 一、房子按合同日期交不了怎么办 首先,购房者要搞清楚开发商延期交房的原因,一般可以通过咨询开发商或者房管部门得到答复。如果是开发商自身的原因导致的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催促开发商尽快交房,并且保留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第二,需要注意的是,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是不能直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的,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或者影响居住的其他重大质量问题,购房者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延期交房并不是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三,如果经过催告,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但是给出延期的原因并承诺交房时间的,购房者可以给予开发商一定的时间,同时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但如果一再催告,始终不能交房,也没有明确原因和答复的,购房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逾期交房通知书有用吗 逾期交房,属于开发商违约,即使有通知书,也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发商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来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基本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延期交房的情况和理由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 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能够承受的范围,例如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恢复等,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 (二)开发商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也不给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脱逃避的,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三)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