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兼并与收购的区别在于: 1、参与合并的企业或合并企业将失去原法人资格;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作为经济实体仍然存在,被收购方仍具有法人资格,收购方只通过控股掌握公司的部分所有权和经营决策权; 2、购买并购中的并购方在完成并购的同时,应当清偿其债务;吸收并购企业所有者和并购企业享有股息权和债务义务; 3、收购不同于合并对债权人的新义务。合并有保护债权人的程序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