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一)劳动争议协商 (二)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步骤如下: 1)申请。2)受理。3)调查。4)调解。5)制作调解协议书。 (三)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是一个公正的第三者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作出评断。 (四)劳动争议诉讼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的程序,以劳动法规为依据,按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纷要及时、正确地加以解决。注: 1、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主要的法定维权渠道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保障监察程序。 2、目前两个程序都存在各自的不足:2.1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劳动者需出庭举证、办理比较繁琐的仲裁诉讼手续,劳动者常常由于应诉能力不强导致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2.2按照劳动监察程序举报投诉,可以免去出庭应诉之累,成本低,但是由于劳动监察处理该类案件时缺乏司法体系的有力支持,劳动保障监察处理难、执行难现象十分突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条 仲裁委员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七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组成仲裁庭并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九条 仲裁庭裁决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的,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当事人对先行裁决不服的,可以按照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