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诈骗能追回被骗钱吗? |
释义 | 网络诈骗追讨被骗资金有可能。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受害人可以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侦查后如果抓获犯罪嫌疑人,对于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会发还被害人。 一、团伙经济诈骗立案标准 团伙经济诈骗立案标准如下:诈骗公私财物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予以立案。 诈骗公私财物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诈骗公私财物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以上数额,又具有以下情节的,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诈骗团体该怎么定罪 团伙诈骗的量刑为: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团伙诈骗的,按照共同犯罪的规定处理。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请问诈骗未遂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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