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票丢了是不能补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的规章:跨规章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章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一)未按照规章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二)未按照规章领购发票的; (三)未按照规章开具发票的; (四)未按照规章取得发票的; (五)未按照规章保管发票的; (六)未按照规章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