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材料清单:(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股权转让协议;(3)章程修正案;(4)法定代表人任(免)职证明;(5)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6)(成立董事会的)董事会决议;(7)新法定代表人不是董事会成员的,提交公司董事、监事成员任职证明;(8)法定代表人兼职总经理的,提交总经理任职证明;(9)法定代表人是法人股派入代表的,提交派入职工代表证明。依据:《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