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被拘留48小时是什么拘留? |
释义 | 一、当事人被拘留48小时是什么拘留? 拘留48小时实际上是传唤的意思。拘留24小时、48小时,这种情况不是拘留,实际是传唤。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传唤的具体注意事项有哪些?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三、治安拘留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1、调查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2、决定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2)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3)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3、执行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在准确层面上来说如果当事人被拘留的时间为48小时或者是24小时的是属于传唤的,在传唤期间,公安机关也是会对当事人相应的审理和调查,如果没有发现犯罪事实或者是没有相应的犯罪证据进行支撑的,那么时间到期之后将会对当事人进行释放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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