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工伤费用报销会计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员工工伤报销的费用做账方法为: 1、已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报销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月末结账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2、未执行新会计准则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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