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不是,监理单位是需要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的,因为施工单在监理单位的监管范围内,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是合情合理的。建设工程监理资料是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过程中形成的信息,是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安全、技术和管理等情况的真实、全面反映,工程监理资料管理是建设工程信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