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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释义
    法律分析:
    不同城市有着不同的补贴标准,以深圳为例。
    1. 初次创业补贴
    符合身份条件要求的股东一次性补贴10000元,申请人数最多10人,累计最多可以补贴100000元。
    2. 社会保险补贴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在自己占股的公司名下缴纳社保满六个月就能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一个月700元,该补贴按季度发放,连续补贴三年,最高可补贴270000元。
    3. 场地租金补贴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在深圳租用商用场地用于经营创业就能申请场地租金补贴,补贴一个月500元到1560元,按季度发放,最高可以补贴50000元。
    4.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招纳劳动年龄内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就能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一个员工补贴3000元,最多补贴30000元。
    法律依据:
    《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
    自主创业人员在上述主办载体以及认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二)初创企业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自取得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5000元的初创企业补贴;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核实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该初创企业首次申请时的商事登记合伙人人数每名计发5000元初创企业补贴,其中商事登记合伙人应具有自主创业人员身份。初创企业补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合计金额不超过5万元。
    (三)社会保险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进行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取得经营资质,并在该初创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本市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若单位实际缴交部分低于最低缴交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个人应缴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担。
    (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结合本市产业发展规划,每年在本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中,遴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重点扶持。对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资助。对国家部委主办的国家级创业大赛或省直有关部门主办的省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配套资助。同一创业项目同时获得国家、省创业大赛前三名的,不重复资助,标准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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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1: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