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指通过缴费方式来实现参保人员在退休、生育、医疗、工伤、失业等方面的社会保障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五种。 养老保险是为满足参保人员退休后生活保障而设立的;医疗保险是为满足参保人员在生病时的医疗保障而设立的;工伤保险是为满足参保人员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后的医疗、社会救助和经济补偿而设立的;生育保险是为满足参保人员在生育过程中的医疗和生育津贴而设立的;失业保险是为满足参保人员失业后的基本生活保障而设立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以保障个人在特定情况下的基本生活、医疗、养老、疾病、伤残、失业和生育等方面权益,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性缴费和统筹安排的方式实行的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老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养老保险,是指实行账户个人制,以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为主体,辅以社会统筹资金,为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医疗保险,是指为改善和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健待遇,以强制性缴费为基础,社会统筹资金为主体,参保人员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 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伤保险,是指根据本条例规定,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保险费,为参保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和职业病时提供的医疗和社会保险制度。 5.《中华人民共和国生育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生育保险,是指由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和国家财政共同缴纳,为参保女职工在生育期间提供的医疗和社会保险制度。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失业保险,是指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就业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通过社会保险制度,可以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医疗保障、退休养老、工伤救助、生育津贴和失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是国家为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公正而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