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后若未共同生活或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可请求返还彩礼。但返还数额需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财产及经济状况等情况酌情确定。结婚后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则法院应支持:(1)双方已完成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但符合返还彩礼情形并不意味着彩礼一定会全额返还。人民法院通常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是否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以及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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