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全责不承认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所以如果发生交通该事故,对方全责但是对方不认,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对方全责不垫付怎么办 可以自己先行修理确定全部费用后然后起诉全责方和其保险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对方全责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方拒绝赔付的,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1、对方车辆无保险:如果对方的车是刚买的,还没有上任何保险,而又恰好发生了事故,但是对方司机不给赔付。就可以先由所在的保险公司赔偿维修费用,之后再向肇事方追求索赔。 2、对方无经济赔偿能力:在很多交通事故的案例中,肇事车辆司机没有赔偿能力,这也使得受损失的车主非常郁闷。其实当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也可以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3、对方故意拖延或故意拒付相关赔偿:在有些事故中还会遇到一些“老赖”(拒不赔付欠款或者赔偿人员的俗称),在警察给出相关裁决之后,以各种理由拒绝或者延期赔付维修费用,甚至“人间消失”。此时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4、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在有些交通事故中,一方对交警的裁决有异议,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认可且拒绝签字。对于这种情况,作为受害方是可以向所在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5、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肇事逃逸的情况在近几年的交通事故中频发,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方肇事车辆逃逸,此时可以通过照片、行车记录仪甚至是录音记下对方的车牌号和车主的信息,这样也可以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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