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 1、一方获得利益,包括财产积极增加与财产消极增加; 2、他方受有损失,包括财产积极减少与财产消极减少; 3、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指缺少获得利益的法律原因或权利。 取得不当利益的人为得利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