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相关规定,出租居住房屋的,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个居室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出租居住房屋集中供他人居住,出租居室达到10间及10间以上的,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及10个以上的,视为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 大多数城市规定一间居室最多只能够住两个人,并且人均居住范围不得低于五平米;当然具体的居住人数还是看人均面积和每个地方的规定,所以在租房时,最好提前到当地的住房管理部门去咨询,或者去辖区的居委会等部门去询问一下。 上海群租房认定标准 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就应当认定为群租: 一、将单位集体宿舍设在住宅小区内; 二、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 三、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 四、任一出租房间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五平方米; 五、任一出租房间的居住人数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群租房的定义及法律规定 群租房的定义依据法律规定。 群租房是指将住宅通过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把房间分割改建成若干小间分别按间出租或按床位出租。这种大量的人口密集居住在狭小空间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过几个平方米,没有基本生活措施的群租房在全国各地都屡见不鲜。国内只有少数条例、规定对其进行约束。如上海市的《房屋租赁条例》、《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五六部法规和规章都散落着对群租房有一定约束,同类还有《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无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 (二)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三)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 (四)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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