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构成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2、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文、证件、印章,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 3、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行为; 4、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