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贵州省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一直受到关注,为了确保城市的发展和改善市民生活质量,贵州省出台了 《贵州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规定,所有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相关项目均需要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住宅、商业、工业等类型的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标准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并根据不同地区和建筑类型进行分类管理。配套费征收后,资金将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更新改造工程。同时,贵州省明确规定,未经缴费或者违规使用配套费将受到处罚并要求补交。配套费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更新改造,所以使用情况需要公示并接受监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管理工作由省发改委牵头,并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专项管理机构,加强对配套费征收、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如有违规行为,将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工整改、罚款等方式。 【法律依据】: 《贵州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相关项目,应依据本办法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