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万元的债务怎样追回 |
释义 | 向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渠道维权,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并预交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对于有这种情况的朋友就应该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既然债务人都这样做,那作为债权人也不要考虑那么多,不管是朋友还是亲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该偿还就得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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