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方式需不需要告知债务人 |
释义 | 债权转让需要告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其债权的,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债务人可以对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一、债权转让如何进行 债权转让的步骤如下: 1、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2、书面通知债务人,并告知债务人新的债权人的基本信息,以便债务人履行其义务; 3、让与人退出合同,不再享有合同约定的收回本金利息的权利; 4、新的受让人加入合同,替代让与人收取借款本金及利息; 5、债务人享有的对让与人的权利,依然可以向新的受让人主张。 二、债务人的抗辩权有什么类型 债务人的抗辩权有: 1、转让时设定的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在债权转让时能够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对抗新债权人。转让时设定的抗辩包括此时能够对抗原债权人的所有抗辩; 2、债务人转让与合同产生的抗辩权。债务人认为债权转让的基本行为转让与合同无效的,可以随时援助抗辩; 3、债务人转让与合同产生的抗辩权。债务人在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后,在转让和通知到达债务人之前,享有一定的抗辩权。 三、债权让与的条件有什么呢 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有以下几点: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的债权是指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如“赌债”就不受法律保护。 2、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从债权、不作为债权、特定债务人的债权等; 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原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不得转让债权的,债权转让无效;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在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时候应该及时的通知债务人,注意只是通知债务人,不需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当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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