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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仲裁员进行仲裁?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情况可以要求仲裁员进行仲裁:1.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仲裁条款;2.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3.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但是双方同意仲裁;4.当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对方当事人提出仲裁异议,且人民法院认为可以仲裁的。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当事人应当执行。当事人发生争议,一方当事人请求仲裁的,人民法院不受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二条:“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即发生法律效力。”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一条:“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或者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法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选择仲裁,也可以一方当事人请求仲裁,对方当事人同意的,仲裁协议即发生法律效力。”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被告在答辩期内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反诉,应当在向原审人民法院提交的答辩状中提出,逾期不得提出。当事人可以在提交答辩状后,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仲裁异议。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可以仲裁的,裁定驳回原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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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3:3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