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共同危险行为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由能够确定身份的共同危险行为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一、因多个医疗行为导致事故的患者该如何维权 因多个医疗行为导致事故的,患者的维权方式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在起诉时将所有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列为共同被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同桌喝酒出了事故承担多少责任 共同饮酒是正常的社交社会交往活动,各共同饮酒人之间不必然的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当共同饮酒的行为可能使他人发生特定的危险时,其他共同饮酒人这产生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其他共同饮酒人未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到安全保障义务或具有其他过错,就有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了。一般来说,有以下情况劝酒者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却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和酒后驾车未劝阻从而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也是要进行相应的责任承担,进行赔偿。 三、宠物致人伤亡刑事责任 狗咬人,主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烈犬极具攻击性和危险性,但未尽合理的管理和控制义务,导致饲养动物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现实危害,其对饲养的烈犬危害公共安全持放任态度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