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户前的物业费谁交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房产过户前的物业费应按照民事意思自治原则,根据买卖双方合同约定确定,如合同中未约定,根据习惯,房产“交付”(不是过户)之前物业费应当由卖方承担。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缴费主体是谁,判定标准是开发商是否有做交楼手续,若业主已签收交楼的,不论是否变更过户,都由业主缴纳,若未交楼则由开发商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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