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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逃亡19年杀人犯最终落网满20年是否就不追究刑事责任
释义
    逃亡19年杀人犯最终落网满20年是否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不是的,刑事案件要看有没有立案,有立案的是不受追诉期的限制的,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那么追诉期怎么计算呢? 追诉期限和计算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以上就是律师对于逃亡19年杀人犯最终落网满20年是否就不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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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9: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