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业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是指买卖合同中所涉及的物品或商品,是合同的必备条款。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法律分析 标的物指的是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如果约定了交付期限,则出卖人可以在该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一条【标的物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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