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先予执行的担保方式主要有哪些? |
释义 | 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的担保方式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者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方式,例如交付定金。担保方式还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担保方式。 一、收据订金和合同定金不一样可以退吗 合同是定金,收据是订金,可以退。但一切以合同为标准,因此退还的可能性不大。 收据是不履行合同的一种约定,如果合同不生效,则按收据为准。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二、债务担保有哪些方式 债务担保的方式如下: 1、担保,是指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第三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 2、抵押、质押,是指合同一方或第三方以其特定财产向对方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保证方式; 3、定金,指一方向对方支付一定货币以确保合同履行的保证方式; 4、留置,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已占有的对方财产采取的扣留处置保障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三、什么是质押融资 质押融资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公司通过实物资产、股票及有价券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融资是正常的经济需求,质押是我国法定的担保方式。质押融资是通过质押这样的担保方式换取生产资金。质押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同时需要交付货物;质押的物只能是动产而且不是全部动产,不能是不动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