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亲属关系证明开具的程序为首先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如果亲属去办理的,要先到村委或居委开相关证明。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第一条 全面清理需要开具证明的事项,做好政策措施衔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意见》精神,按照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自提供公共服务的事项和办事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对自行设定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废止。除《意见》中明确需要出具的证明外,对于确需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应当或者可以出具证明和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的事项,都要做好政策措施的衔接,避免出现服务和管理空档。今后,凡再次出现擅自要求群众开具不合理证明导致群众办事难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