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准生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一)、夫妻双方户口均在本市农村的,由男方户口所在地发给符合法律、法规通知单,并进行出生统计。 (二)、夫妻户口一方在农村、一方在城市或双方均为城镇户口的,不论市内、市外,均由女方户口所在地发给通知单,并作出生统计。 (三)、夫妻户口一方在本市农村,一方在市外农村的,按省规定,均由女方户口所在地发给通知单并作出生统计。 (四)、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办 (五)、所需资料 1、夫妇双方结婚证; 2、夫妇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3、双方的婚育证明;所出具的婚育证明需村(社区)、乡镇计生办鉴章,如果一方为县外户口,还需户口在外县一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县级部门鉴章。 (六)、农村一胎要办准生证吗 农村一胎是否要要办准生证,要具体到当地计生部门进行咨询,有的地方需要办理,有的地方不需要办理。例如青岛市就不要求办理。生育第一胎孩子的无需再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生育后三个月内持《出生医学证明》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即可。 一、准生证是什么 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 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组织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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