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撤诉后是否再次申请 |
释义 | 劳动仲裁撤诉可以再申请吗 可以。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仲裁会导致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撤诉后,劳动者可以再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劳动者申请仲裁,已过仲裁时效,用人单位可以已过仲裁时效为由进行抗辩,而使劳动者部分主张不被支持。 劳动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 劳动仲裁撤诉后能否再次申请仲裁,应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当事人自行申请撤诉的,可以再次申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2.视为撤诉的,不能再次申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劳动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撤诉后,当事人还能再申请仲裁。但是当事人必须在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且所提交的材料要符合要求;所提出的理由与事实一般也不能与之前一致。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均未作明确规定。但在仲裁实践中,很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即对当事人在撤诉以后,在法定的申请仲裁期限届满之前,再次提起申诉的,仍可受理。所以,劳动争议仲裁撤诉后能再申请。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次申请仲裁吗 分情况而定。劳动仲裁的撤诉按照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当事人自己申请撤诉,一种是按撤诉处理。按照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但如果是因为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被仲裁庭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然,如果仲裁时发现遗漏事项的,可就未申请事项再次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在裁决结果未生效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仲裁裁决已生效的,当事人起诉的,应当告知其按照申诉处理。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该内容由 路成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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