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为什么拖着不办房产证 |
释义 | 房产证拖延不办主要有4种原因,涉及到具体楼盘的原因,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查询项目五证办理情况,以及该项目的土地或房屋是否被抵押,再与开发商协调督办。 1、因前期手续不全而导致大产权证无法办理。 2、如果已办理了大产权证,那么问题可能是办证时开发商要缴纳此前代收的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这部分资金总额很大,开发商资金可能一时周转不过来。 3、开发商在楼盘建设过程中,还有可能抵押土地或项目来融资,这也会影响办理大产权证和业主的分割产权证。 4、验收不合格、未缴纳配套费等都可能是房产证办不下来的原因。 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 1、协商:带着合同去找开发商,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承担违约所造成的后果,进行赔付!一般在合同中都会规定双方在违约后应该承担的责任以及赔付金额等,只要双方没有什么异议,正常赔付违约费即可! 2、委托律师所:如果开发商死猪不怕开水烫,购房者单纯靠协商维权很难,则在这种情况,则可以委托律师来处理,比如律师会向开发商派发律师函,说白了就是警示一下开发商,督促开发商履行合同规定,行驶自己的义务并赔付违约金! 3、诉讼:如果以上方法开发商都拒不接受,则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合同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规定执行,或者要求退房! 开发商不办房产证可以起诉要求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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