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如果离婚的夫妻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话,法院可能会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夫妻在共同生活中,不论发生任何矛盾,都应切实担负起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在充分考虑及安排好孩子今后生活的情况下,才能对婚姻问题作出妥善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