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规定了劳动合同和公司的终止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包括合同期满、劳动者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等。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合同规定的解散事由、股东会决议解散、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等。如果公司经营困难无法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可以使公司继续存续。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包括合同期满、劳动者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决定解散等。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合并或分立需要、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人民法院解散等。如果公司面临严重困难,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需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需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并表决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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