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 一、民事诉讼一审流程如下: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5、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二、一审与二审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法院第一审程序是对相关管辖权的审查以及对事实的真实情况及对应的证据材料的审查。二审程序则是对法院审判的监督,对于一审判决的合法性、合宪性的审查,对法院的判决进行监督; 2、判决效力的不同,对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二审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或裁定,直接生效; 3、适用的程序不同,一审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有一名法官独任审判。二审必须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可以作为合议庭成员,二审只能由法官组成合议庭; 4、诉讼主体的不同,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起诉讼并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原告,即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是国家行政机关。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固定,没有资格限制,原审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既可以充当上诉人、也可以充当被上诉人。 总之,对一审法院的判决和决裁定不服的话,受害人应该在规定期限内上诉或者向检察院提请抗诉。上诉是有时效要求的,在拿到一审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的期限是十日,提出上诉,应该到上级法院提交上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