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成都市房管局公众信息网”已经正式开通了“个人信息采集”功能,办事群众只需要在线登录“成都数字房产网上政务大厅”,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即可随时在线打印《个人房屋信息记录》(即“无房证明”“首套房证明”“查房证明”等),无须再亲自到房产分中心房产信息查询窗口现场办理。 无房证明去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开具也可。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无房证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在开无房证明,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是提供结婚证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分别查询两人名下的房产,如是一个人去必须提供本人近期的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或离婚证)。去当地房管局开无房证明,50元一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