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不作为不立案的,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采取下列方法:1、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2、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3、提起自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