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财产分割再次提出诉讼的条件包括: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或毁损共同财产,以及在离婚后一年内要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这一年的期限不受任何中止、中断和延长的影响。 法律分析 离婚后就财产分割再次提出诉讼并得到实体支持的条件有: 一是离婚时一方当事人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制造债务行为; 二是要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必须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 这个一年的期限为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有所不同,其不因任何事由中止、中断和延长。 拓展延伸 离婚后分割的股权是否可以重新争议? 离婚后分割的股权一般是在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普遍的法律原则,一旦股权分割达成协议或经过法院判决,一方不得再次提起诉讼来重新争议该股权分割。然而,特定情况下,如果存在新的证据或法律变化,以及对原协议或判决存在严重错误或不公正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上诉或申请修改协议的方式来重新争议离婚后分割的股权。但这需要充分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支持,并且需要符合相关法律程序。因此,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分割的股权是不可重新争议的。 结语 根据普遍的法律原则,离婚后分割的股权一旦达成协议或经过法院判决,一方不得再次提起诉讼来重新争议。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存在新的证据或法律变化,以及对原协议或判决存在严重错误或不公正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上诉或申请修改协议的方式来重新争议离婚后分割的股权。但这需要充分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支持,并且需要符合相关法律程序。因此,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分割的股权是不可重新争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