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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非农业户是否有资格获得征地补偿款?
释义
    农村非农业户无权享受征地补偿款,因其不具备土地使用权和转行就业问题。非农户口与城镇户口在户籍性质上无区别,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目前我国存在农业、非农和居民三种户口并存的情况,但户籍改革旨在消除城乡差别,未来将只有居民户口。
    法律分析
    一、农村中非农业户是否享受征地补偿款
    非农业户口不享有土地征用补偿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民法典》、《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当国家因为发展需要征用集体土地的,土地所有单位和使用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支持。规定特别指出,对于农村征地的补贴项目有青苗费,附着物费以及安置费等。以上所有费用都是针对现土地使用者而言。地被征了,农民吃饭就成问题,再创业或转行都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所以,才有了土地征用补偿政策,使农民拥有征地获补偿的权益。
    非农业户口已经转为城市或者城镇人口,这类人在农村不再有承包的土地,也不存在转行就业的问题,更加不存在青苗费以及附着物,或者说根本没有土地使用权,所以,非农业户口没有资格享受土地补偿费。
    二、非农户口和城镇户口有什么区别
    按以前的说法非农户口就是城市户口(城镇户口),它俩没有区分,户口性质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农业户口是指农民(农村集体组织内人员),非农业包括所有不从业农业生产的人员。现在搞户籍改革,只有居民户口,消除城乡差别,也就是说以后只有居民户口,没有农业和非农之说,但目前由于体制遗留问题,城镇化建设进展不是很快,所以我们国家同时有农业,非农,居民三种户口并存的局面。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村中的非农业户口不享有土地征用补偿款。土地征用补偿政策是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提供启动资金和转行就业的支持。而非农业户口已经转为城市或城镇户口,不再具有土地使用权,因此没有资格享受土地补偿费。在户籍改革的过程中,农业和非农之间的区别正在逐渐消除,未来只有居民户口的概念。然而,由于城镇化进程的不同步,目前我国仍存在农业、非农和居民三种户口并存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 第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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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3:5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