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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释义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由此可见,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后,要求赔偿还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即如果劳动者不要经济赔偿,就要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继续履行。
    一、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
    实践中,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符合以下三条:
    1、用人单位必须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
    2、必须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劳动争议发生以后,双方闹得不愉快,劳动者往往也不愿意继续留在原单位,会选择领取经济补偿金后来离开。劳动法从保护劳动者的角度出发,赋予了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
    3、用人单位必须有能力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应为客观原因,例如单位破产、解散这种情况下是没有办法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如果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用人单位必须要继续履行该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劳动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用人单位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一)、协商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知,如果双方协商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合同。
    (二)、法定事由
    如果发生法定的事由,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主观存在过错
    如果劳动者存在以下的主观过错夫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提前通知劳动者: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的情形。
    当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只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即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用人单位濒临破产的
    当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时,只要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即使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也应当提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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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4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