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可以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及《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应当遵守相关约定,按期缴纳物业费。对于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但是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因此,物业只能采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催收物业费,不能以停电的方式催交物业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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