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共有人因共有房产分割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共有房产。在裁判规则方面,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除外;如果没有约定是否可以分割,那么房产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如果是共同共有关系,则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丧失或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 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