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核定征收申请条件: 1、组织形式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小规模纳税人; 3、可以不设账簿的或应设未设账簿的; 4、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内确核算的; 5、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6、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满足以上条件后,税务管理部门会根据实容际情况核定税务的征管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四十四条 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十五条 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本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水平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