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的实质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租赁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在未签名、盖章或按指引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 当事人采用了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且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的; 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的,未签订书面合同,当事人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等。 一、补充协议未盖章生效吗 补充协议未盖章一般不影响合同生效,除非合同明确规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一律无效吗 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不是一律无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均在合同上按指印的,合同成立,合同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收到假公章的欠条怎么办? 盖假公章的欠条是否有效,需要看盖章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还采取了其他的签名方式。如果盖假章的当事人在盖章同时还签字或者按指印的,该欠条有效;或者一方当事人已经支付借款或者偿还部分借款,另一方接受的,该欠条也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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