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开公司两年了还可以追究公司没有缴纳公积金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公积金,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其补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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