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刑事强制医疗 |
释义 | (一)在刑法理论上,强制医疗是为了实现社会防卫和恢复精神病人健康而采取的对精神病人的人身自由予以一定限制,并对其所患精神疾病进行治疗的一种保安处分措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强制医疗的决定机关为人民法院,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具体而言,人民法院负责强制医疗决定书的作出,公安机关负责强制执行。 一、批捕阶段申请精神病鉴定可以吗? 批捕阶段申请精神病鉴定,是可以的,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精神病人是免予刑事处罚的,因此如果涉及到精神病人犯罪的,是可以在司法审理过程中进行精神病鉴定的,不仅仅在调查取证或者在批捕阶段,在其它司法审理阶段也是可以进行的。 根据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其不适应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人属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也应该变更强制措施。 二、精神病人被派出所关押可以吗 精神病人一般是不进行关押处理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受害者可以向监护人索赔,派出所可以协助调解。一般情况下,有监护人的,监护人无力监管的,可送往当地精神病院。发病的精神病人实施危险行为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时,受害人或其他人报警后,而未出警,属于行政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意,在实务中,这里必须是危险行为正在进行并有可能持续到警察到达现场危险行为还在进行。或者将要发生,而自己又无力避免。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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