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
释义
    1、组建合资、合作公司
    在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的初期,由于对不良资产的定价和质量无法把握,同时,外国投资者也处于摸索进入中国的阶段,通过竞标组建合资、合作公司成了?管理公司和外资的共同选择。这样,一方面投资在处置不良资产时可以利用?管理公司协调处理各方面复杂的关系;另一方面可以使中方有机会享受到资产包转让带来的溢价,避免一次性转让造成资产的流失。这种模式的主要方式为:中方与中标的外资共同组建合资企业进行不良资产的处置。买方在交易时向卖方支付一定数目的现金,然后将不良资产处置的所得优先用于对卖方的支付,达到某个数目之后,买卖双方再以分成的方式分享回收的现金。
    这种方式往往就一个项目组建一个合资?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完毕后,?管理公司就会解散。
    2、直接出售
    由于?管理公司手中的资产有一部分质量比较差,属于呆账或是损失类资产,处置起来具有很大的难度。利用合资或合作公司的模式处理这部分资产往往由于回收周期较长而导致成本较高,"冰棍效应"明显,而可得利润不大。目前?管理公司面临着国家的现金回收率绩效考核的压力和时间的限制,以实现处置收益最大化为最终目标。因此资产的打包处置就是一种较为有利的方式,可以用于单笔资产处置成本高而回价值小,资产分布过于分散不利于管理和处置,单笔资产处置难度大、处置周期较长以及其他适用打包处置的资产。但资产包中的资产往往参差不齐,如果资料不齐或招标、拍卖过程不透明均会影响外方投资者的退出。因此,?管理公司在处置过程中的交易结构安排显得尤为重要。
    3、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指金融?管理公司将拥有的可预测未来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出售给市场上的投资者以达到出售资产目的的处置方式。资产证券化先后在美国、日本、韩国等国用来大规模处置不良资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4 8:3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