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参与行政强制法冻结资金 |
释义 | 第六十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在冻结前向当事人泄露信息的; (二)对应当立即冻结、划拨的存款、汇款不冻结或者不划拨,致使存款、汇款转移的; (三)将不应当冻结、划拨的存款、汇款予以冻结或者划拨的; (四)未及时解除冻结存款、汇款的。 行政强制法行政冻结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根据《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至 第十一条,冻结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其他规范性文件均无权设定。根据《行政强制法》 第十七条 第一款以及 第二十九条 第一款,冻结不得委托实施。故选项B错误。根据《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条 第二款以及 第三十一条,冻结之前,并不通知当事人。根据《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三条 第三款。 行政强制法如何划分行政扣押 《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法扣押委托保管只禁止将行政强制措施权进行委托,对于行政强制执行则并没有禁止,但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权只能由法律已赋予其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和法院行使,所以也不存在将权力予以委托的可能性。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和法院可以在必要的情况之下委托他人实施相关的执行行为。 行政强制法全面实施时间 行政强制法实施时间是:2012年1月1日。该法共七章七十一条,是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规。 行政强制法适用的范围 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为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但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以及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中止 行政诉讼诉讼中止,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因出现某种原因而诉讼暂时停止,待原因消除后诉讼继续进行的制度。行政诉讼中的诉讼中止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6)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7)其一也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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