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法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规定是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临时股东会会议简称临时股东会议,也称特别股东会议,是指为解决公司所遇到的紧迫问题,依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相邻两次定期股东会议之间召开的股东会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