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客货两用皮卡进上海市区受时间和道路严格限制。皮卡(货车)不分外地还或者上海牌照,晚上20点后至上午7点不限行,其他时间都限行的(有货车通行证除外),中环之外不限行。中环之内白天通行需要办理货车通行证,但是不能上高架、只限地面通行。上海悬挂外省市标志的一些货运车辆,禁止沿着杨浦大桥及其地面的道路、周家嘴路、军工路、逸仙路、长中路、湖台路等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皮卡限行的道路包括徐浦大桥及其地面的道路、杨高南路立交桥、杨高南路、高科西路、锦绣路、罗山路等道路,以上几条道路皮卡都是限制通行的。 限制皮卡是因为有些货车由于噪音大、尾气排放不达标而受到一些城市的限制,但皮卡却也因为“出身烙印”而受到牵连。 法律依据: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下列车辆,可以上本市道路行驶: (一)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但全挂车、三轮汽车、轻便三轮摩托车、普通正三轮摩托车以及外省市号牌低速货车除外; (二)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 (三)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 (四)市人民政府允许上道路行驶的其他车辆。 外省市号牌拖拉机以及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车辆和其他通行工具,不得上道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