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继续性合同有哪些
释义
    1、固有继续性合同:非一次性给付可以完结,而是以继续的作为或不作为为内容,随着时间经过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典型的固有继续性合同有租赁合同、雇佣合同、保管合同、委托合同。
    2、继续性供给合同:在一定期间内,一方向另一方连续供给定量或不定量的一定种类、品质的物。典型的继续性供给合同为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3、因继续性交易关系而产生的继续性合同。以基础合同为框架在其基础上反复订立的个别合同组成的一些列继续性交易。这种继续性交易在性质上并非单一的合同,而是反复的债务关系,且双方都可以自由的终止继续性交易关系,体现了继续性合同欠缺确定的总给付内容、具有延续性的显著特征
    一、合同撤销后向谁主张不当得利返还
    如果合同的解除具有溯及力,那么当事人享有所有权中恢复原状的请求权,合同撤销后向谁主张不当得利返还此请求权基础在于物权所有权,效力优先于普通债权,当出现受领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数个并存的债权时,给付人最容易得到给付物的返还如果合同不具有溯及力,那么一方当事人则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义务,不当得利的返还,则是以受领人的现存利益为限,而且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只是普通债权,在违约方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数个并存的债权时,守约方可能实际上得不到给付的全部返还。同时,在双方当事人都有所给付时,只是两种给付的数量差额的返还,而不是两种给付各自全部的返还。大陆法系国家的学者对合同解除后溯及力问题,区分了继续性合同与非继续性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跟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2、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3、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4、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性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适用于所有合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2 2: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