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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过错诉讼如何将主观病历封存和交纳
释义
    封存病历的步骤如下:
    一、提出封存要求。
    二、点清病历页数。
    三、封存复印件。
    发生医疗纠纷后,以下部分病历(主观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1、病程记录;
    2、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也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包括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查房记录,甚至还有医院领导的查房记录;
    3、会诊记录;
    4、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5、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一、医生如何应对医疗纠纷
    根据《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法发〔2014〕5号的通知,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是很重要的。一、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二、有时间观念。病案书写有很强的时间概念,每种记录要求写明时间,甚至时、分都要进行记录。三、相关技术操作记录要全面。临床上有许多诊断及治疗性的操作,由于病程记录未记载而引发纠纷。四、查房记录要全面。上级医生查房时要做好认真的记录,对于疾病的诊断依据、鉴别诊断、病情分析、相关检查结果的分析、危急值的处理,病情预后预测、治疗方案的调整等都要详细记录在案。五、检查结果分析处理要记录。检查报告结果无分析、无处理,失去及时诊断及早期治疗机会;重要的检验单、报告单丢失,使治疗缺乏依据,导致医方医疗技术及责任问题。六、加强医患沟通避免医疗纠纷。因患者对医学认知所限,加之疾病困扰、因病忧郁、焦虑与恐慌,对病情及治疗方法、转归等认识存在偏差、误解甚至曲解,他们迫切需要掌握与疾病有关的医疗信息,因而医患沟通不可或缺,可以说良好医患沟通是维持医患和谐关系的根本途径。
    二、医疗事故鉴定所需要的资料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以下这些:(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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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9:28:10